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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不正,先天性,正常,物象

提問: 治療孩子輕度弱視的方法是什么? 問題補充: 我的孩子六歲多了,馬上要上小學,可是最近發現她的眼睛有輕度的弱視,兩個都是0.8,請問各位專家有沒有最快捷的方法治療她的眼睛,使她能盡快恢復正常的視力,謝謝! 医师解答: 眼球沒有器質性病變,而矯正視力又達不到正常,這種視力低下的情況,稱為弱視。發病率在兒童中占2.83%。 弱視的病因,可分為以下幾方面: 1.斜視性弱視:一眼為斜視時,斜視眼的黃斑功能長期被抑制,就形成了弱視。 2.屈光參差性弱視:由于兩眼的屈光參差較大,屈光不正較重的眼,日久逐漸發生弱視。 3.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于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而遮擋瞳孔,致使視覺發育不好而造成弱視。 4.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由于在出生時,視網膜等處發生了小的出血病灶,而影響了視功能的正常發育。 5.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者。且多見于遠視屈光不正。無需特殊治療,配戴合適眼鏡,視力自能逐漸提高。 弱視的診斷方法是,做視力檢查和眼底檢查。最精確可靠的檢查方法是,用視覺誘發電位或誘發反應檢查。 弱視與近視的區別,在于通過精確驗光矯正視力,能達到1.0者為近視,如不能矯正者,則為弱視。 弱視有中心注視及旁中心注視兩類,不同注視的治療方法也不同。中心注視性弱視,目前都主張遮蓋健眼,訓練弱視眼。令患者用弱視眼做些用精細目力的工作,如描圖、穿針等。但要注意遮蓋健眼時間不能過長,因健眼遮蓋過久后,也會產生弱視。另可用交替遮蓋法,即弱視眼與健眼交替遮蓋,以訓練弱視眼的功能。旁中心注視性弱視的治療方法,有后像法、紅色濾光膠片法、壓抑法及視刺激器等方法。這些須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要強調在幼年時期開始治療,因為在幼年期經正確的治療后,黃斑區功能仍能恢復。超過12歲就很難恢復至正常了。此外,不同病因所引起的弱視的后果,是各不相同的。斜視性、屈光參差性及屈光不正性弱視,經過及時的治療,或正確的矯正視力,后果是較好的。而形覺剝奪性及先天性弱視,后果則較差。 (上海醫科大學 劉家珍教授) 什么是弱視? 眼球沒有器質性病變,以功能性因素為主所引起的遠視力低于0.9,而且矯正視力又達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質性改變及屈光異常,但與其病變不相適應的視力低下和不能矯正的稱為弱視。弱視按程度分為輕度弱視(視力0.8~0.6)、中度弱視(視力0.5~0.2)、重度弱視(視力低于或等于0.1)。弱視在視覺發育期間均可發生,多在1~2歲就開始。弱視發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 弱視與近視有什么不同? 弱視與近視根本不是一種病。近視眼是由于眼調節肌肉睫狀肌過度緊張或遺傳等原因造成眼軸變長引起的看遠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鏡后矯正視力多可恢復正常,而弱視是一種視功能發育遲緩、紊亂,常伴有斜視、高度屈光不正,戴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的眼病,兩種病有本質的不同。 弱視對兒童視功能的危害比近視大得多。因為近視僅僅是視遠時視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視功能損害,視力矯正不受年齡限制;而弱視患兒不僅視力低下,不能矯正,可能無雙眼單視功能,無立體視,今后不能勝任駕駛、測繪及精細性工作,不僅影響工作前途,而且直接影響到我國的人口素質。 弱視的病因有哪些,弱視分幾種類型,療效如何? 引起弱視的病因比較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原因:小兒斜視、較高度遠視、近視和散光、先天性白內障、重度眼瞼下垂,以及先天的視中樞及視神經發育不良等。 弱視的分類方法也有很多,根據病因不同弱視可分為: 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同時伴有弱視,但無眼底異常。目前認為這是因為斜視引起復視和視覺紊亂使患者感到極度不適,大腦視皮質主動抑制由斜眼黃斑傳入的視覺沖動,該眼黃斑部功能長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視。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后果,是繼發的、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預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數原發性者即使在積極治療下視功能改善也不顯著。 屈光參差性弱視:由于兩眼黃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矯正,屈光參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雙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為一,視皮質中樞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發生弱視,這類弱視也是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 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于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瞳孔,致使光線刺激不能充分進入眼球,剝奪了黃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產生功能性障礙而發生弱視。 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 Noorden推測新生兒常有視網膜或視路出血,可能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先天性弱視繼發于眼球震顫。 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視多見于遠視性屈光不正者。這種弱視因雙眼視力相差不多,沒有雙眼物像融合障礙,故不引起黃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適的矯正眼鏡后,視力能逐漸提高,無需特殊治療,但為時較長。 從表面上看,以上五種均是弱視,但在發病機理方面有本質區別。斜視和屈光參差性弱視進入雙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雙眼黃斑部都參與視功能的發生、發展過程,所以預后較好。但形覺剝奪性弱視是在嬰幼兒期視功能尚未發育到完善或成熟階段,視網膜未能得到足夠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參與視功能的發育過程,造成弱視,這種弱視不僅視力低下,且預后也差。單眼障礙造成的后果較雙眼者更為嚴重。所以由于眼病而遮蓋嬰幼兒眼睛時應特別慎重,以免形成剝奪性弱視(尤其6月以內的患兒)。 綜上所述,先天性及形覺剝奪性弱視預后較差。屈光不正性、斜視性、屈光參差性弱視預后較好,關鍵在于早期發現,及時和正確治療,絕大多數視力可提高,獲得正常視力的可能性也相當大。 如何早期發現弱視? 學齡前體檢:一般的兒童尤其是幼兒園長大的兒童,3歲時經過簡單的視力教認,絕大多數都會認視力表。有條件的幼兒園要對孩子視力每年進行一次普查篩選,家長也可自購一張標準視力表,掛在光線充足的墻上,在5m遠處讓孩子識別。檢查時一定要分別遮眼檢查,不可雙眼同時看,防止單眼弱視被漏檢,反復認真檢查幾次,若一眼視力多次檢查均低于0.8,則需帶孩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一般認為檢查最好不晚于4歲。 及早發現異常苗頭。弱視兒童往往有除了視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頭、瞇眼或貼得很近等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的現象,應盡早到醫院眼科檢查、確診,因為約有1/2的斜視合并弱視。上述其他異常現象也要引起重視,要到醫院眼科檢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另外,對于嬰幼兒和不能配合檢查視力的幼兒,可作遮蓋試驗,大致了解雙眼視力情況:有意遮蓋一眼,讓孩子單眼視物,若很安靜而遮蓋另一眼時卻哭鬧不安或撕抓遮蓋物,那就提示未遮蓋眼視力很差,應盡早到醫院檢查。 總之,弱視的早期發現主要靠家長、幼兒園、學校、醫院的緊密配合,最主要的還是與孩子朝夕相處的家長本人。 弱視能治愈嗎,什么年齡是最佳治療時期? 文獻記載可能影響預后的因素有:家族史(弱視或/和斜視)、嬰兒期疾病、弱視類型、原始視力、屈光情況、斜視類型及程度、初診年齡及注視性質等。經臨床驗證弱視眼的原始視力(弱視越輕,療效越高)、注視性質所以弱視能否治愈與上述諸多因素有關,其中弱視治療的療效與年齡密切相關,年齡越小,治療效果越好,成人后治療無望。這是因為兒童在視覺發育期視功能不穩定,既容易發生弱視也容易恢復正常。一般兒童13歲以后,視功能已發育完善,這個年齡再治療,視力就不容易提高,精細的立體視覺更無法建立。 因此,弱視治療的最佳時期是在視覺發育期的1~5歲之間。而且弱視的治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持久戰,學齡前兒童有更多的時間配合治療,上學后某些治療會因為學習受到影響,往往給治療帶來困難而影響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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